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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香港的二奶文化

更新:2018-05-23 09:20:54

弱势群体求助无门

“如果我自己有工开,早就跟他离婚了。”周女士说,面对丈夫“包二奶”公开化的行为,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妻子当然会提出离婚。但像她这样的全职太太,顾虑就会多很多,往往只能含恨哑忍,最终走上绝路。

与国内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不一样,香港家庭大多育有不止一个儿女,作为妻子经常要同时照顾老人和孩子,繁重的负担常令她们难以继续坚持社会工作,造就了很多像周女士这样的全职太太。

“7年前生下小女儿后,我就辞了职。”周女士说。正是这一个决定,令她在面对家庭危机时成为绝对的弱势群体,“自己没有收入,孩子还小,全靠丈夫养家,如果离婚,以后怎么生活和抚养子女?”

最关键的是,香港法例里,对于离婚夫妻,既不像内地那样设立“过错”认定标准,在财产分配上向配偶有通奸行为的“非过错”方倾斜;也不像很多西方国家那样,绝对优先保护女性。

周女士这样的个案,离婚时若要争取财产和赡养费,还需另打官司。妻子因怕打不赢或争取不到赡养费,往往不敢轻易说“离”。

“香港法律尊重人性,讲求‘平权’,而非单纯强调‘妇权’。从人性的角度,婚姻中的出轨、包二奶等分属私人感情问题,难以‘对错’界定,若设过错认定,离婚案岂非成了夫妻双方互相指责的闹剧?”林满馨律师解释,“西方国家在财产分配上不问情由一味倾向女性,对男性同样显失公平。并非所有失败婚姻都是男方的过错,假如一段婚姻因为女方的问题结束,男方却要因此损失大笔财产,相信很多男性会选择不结婚。那么香港女性是否又会陷入‘嫁不出’的危机?”

而当记者问及法律界是否支持将“包二奶”纳入刑罚时,林满馨立刻表示:“法律是否应当过多介入私人感情领域?‘忠于婚姻’与‘自由支配身体的权利’哪个更重要?这些都需要作更多的考虑。”

显然,在追求绝对“人性”、“公平”和保护弱势群体之间的选择上,香港现行法律更倾向于前者。但在法律无情的“公平”面前,弱势群体的困境,又应如何解决?答案是无解。

在撒玛利亚有很多与周女士同病相怜的主妇,有的丈夫已经长期住在二奶处,根本不回家,连子女也不顾。这些妻子陷入绝望之中,经常都想以死解脱。

“遇到因为丈夫包二奶来求助的女性,除了给他们咨询调解外,通常还要启动防止自杀干预。”香港妇联执委兼社会政策研究委员会副召集人杨倩红议员告诉记者。

标签:香港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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