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绝大多数男子都是有处女情结的,即使是嫖客,嫖一个处女似乎也比嫖一个普通女子更令人向往。这位陈先生就抓住了剽客们的这个心理,搭上14岁的小少女开始了贩卖“少女初夜”之旅。
据《苹果日报》报导,新北市一名37岁陈姓男子,在三重区溪尾街承租2间房,认识了一名因跟家人吵架而离家的14岁未成年少女后,便将其中一间房转租给她。涉世未深的少女迫于生计,经从事媒介性交易的陈男怂恿,决定为了赚取生活费而下海,要求陈男帮她介绍客人。
不过这位陈先生想来是深深摸透了嫖客们“处女情结”的心理,竟异想天开,要少女趁着月经来的时候,假装是处女,开高价元卖“初夜”讹诈嫖客。
首次开价“初夜”卖得3万元陈男分得11200元。隔年2月间,陈男再度替少女媒介性交易3000元,自己则分得1200元。
新北地院20日,法官认定,陈男所为造成少女难以回复的身心伤害,依违反《儿少条例》等罪判陈男5年徒刑,并追缴不法所得11200元。全案仍可上诉。
只可怜14岁的少女涉世未深却误入风尘,不知此次的身心伤害讲给她人生路上造成多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