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野孩子是什么意思,就是没有父母,自己独自在野外长大。可是一个小小的孩子怎么可能在野外独自生存。所以关于野孩子的事情人们一直将信将疑。可是历史上的真实记载却告诉我们,野孩子不是传说,他真实存在。
1.罗慕路斯和瑞穆斯
罗慕路斯和瑞穆斯是一对双胞胎,出生在亚伯隆加的一个统治家族中。然而诞生不久,他们的母亲便奉命于她那残忍且权欲熏心的叔叔阿穆利乌斯而将其二人抛弃在台伯河中。兄弟俩随水流一直漂浮着,直到被一只母狼所救获。母狼用她的乳汁哺乳着他们,直到一个牧羊人发现了他们并将他们抚养成人。
长大成人的兄弟俩追溯自己的族系血缘,找到了他们的叔叔并将之杀害。他们决定建立自己的城市,但两人在选址上产生了分歧,由此产生了血流冲突。最终罗慕路斯杀了他的兄弟、建立了自己的城市,命名为“罗马”。
2.野小子Peter
在1725年的德国,一群猎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野孩子。他用四肢爬行,以丛林植物为生,并且几乎不会说话,是个完全未开化的野蛮人。
一系列命运使然,男孩被转送至英国,由乔治一世国王收养抚育。尽管这个孩子最终得以长大成人并且活至70岁,但对其进行的所有教育均无果。现在普遍认为他是患有Pitt-Hopkins综合症(一种影响正常发育的染色体紊乱疾病)。